正当防卫要具备什么要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需要具备的要件。 首先是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像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或者一些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侵权行为。但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只是防卫人主观上误以为存在而进行所谓的“防卫”,这就属于假想防卫,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精神,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其次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进行的反击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只是有威胁的言语,但还没有实际动手,此时就不能实施所谓的“防卫”;或者对方已经停止侵害并逃离现场,再去攻击对方,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这一规定在《刑法》中也有明确体现,以保证正当防卫的及时性和必要性。 第三个要件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意识。即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非法目的。如果是双方互相斗殴,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只有当一方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然后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为了防卫而对无辜的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比如,甲攻击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这种针对无辜第三人的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这也是《刑法》对正当防卫行为对象的明确界定。 最后是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属于防卫过当。根据《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方式、强度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