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对人员有哪些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企业在市政工程领域开展业务的重要凭证,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人员的要求有所不同。以下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详细介绍各等级资质对人员的要求。 首先是一级资质。企业的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注册建造师方面,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人员中,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方面,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另外,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二级资质对人员的要求相对一级资质有所降低。技术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三级资质的人员要求进一步降低。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综上所述,企业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应根据自身申请的资质等级,按照相应的人员要求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注意人员的专业、职称、数量等方面都需符合标准,以确保资质申请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