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场所的设立地点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这是为了保障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和适宜,避免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对周边居民、学校、医院等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申请人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这一规定旨在保证娱乐场所的经营环境健康、合法。 再者,场所需要具备完善的设施和条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同时,场所要符合国家的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规定。卫生条件良好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消防和安全设施完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符合环保要求则有利于维护周边环境质量。 另外,场所的经营活动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例如,要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还需要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最后,申请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需要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会进行实地检查,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同时,还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只有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和营业执照后,场所才能正式营业。 总之,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涉及地点、人员、设施、制度等各个方面。在申请开办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条件都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审批程序,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