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工资是否要立马结清?


在探讨辞职后工资是否要立马结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劳动关系解除,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条文明确指出,从法律层面来说,当劳动者辞职,也就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的,也就是所谓的“立马结清”。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出台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比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这表明在深圳,如果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在辞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工资就得结清。 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立马结清工资对劳动者是较为有利的。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符合公平原则。而且,这也有助于劳动者顺利过渡到下一个工作阶段,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能存在财务结算流程等方面的问题。比如,需要核对考勤、绩效等数据,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立马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指出法律规定,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强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未及时结清的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