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已经确权,政府要征用该怎么解决?

我家土地之前已经完成确权了,现在政府说要征用这块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只能配合吗?政府征用有啥标准和流程不?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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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土地已经完成确权,而政府要进行征用时,以下是需要了解的相关内容和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政府征用土地是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等情形。也就是说,政府征用土地必须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 其次,政府征用土地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来说,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再者,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如果遇到政府征用已经确权的土地,要积极关注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征地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比如申请听证等。如果认为政府的征用行为不合法或者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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