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中无罪释放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我对新刑事诉讼法里无罪释放的情况不太清楚。我朋友被警方带走调查了,我担心他会被错误关押。我想知道在新刑事诉讼法下,哪些情形是可以无罪释放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也能帮他留意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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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指的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存在多种适用无罪释放的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出现这些情况时,相关人员就可以被无罪释放。 其次,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例如,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形。 另外,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被关押的嫌疑人也会被无罪释放。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最后,在审判阶段,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一旦作出这样的判决,被告人就会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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