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肇事逃逸和酒驾逃逸?


肇事逃逸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从主观上看,肇事者要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简单说就是对事故发生心里有数,不是因为疏忽没察觉到。例如车辆碰撞后,看到车辆受损、周围有人注意等情况,就应意识到出事故了。 其次,客观上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可不是正常离开,而是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比如驾车快速离开现场,还故意更改联系方式、藏匿车辆等。 再者,逃逸行为对事故调查处理造成阻碍。要是只是短时间离开现场去求助或报警,之后积极配合调查,通常不算逃逸;但如果离开时间长,破坏了现场证据,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那就是肇事逃逸。 具体来说,以下这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把伤者送到医院,但没报案还无故离开医院;送伤者到医院,却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该知道发生了事故。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酒驾逃逸的判定,首先得确定是酒驾。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如果在酒驾或醉驾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又实施了上述肇事逃逸的行为,就构成酒驾逃逸。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