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车辆肇事逃逸行为?


判断车辆肇事逃逸行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主观方面**:肇事人需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这里的“明知”并不要求对事故细节完全清楚,只要有合理依据推测其知道事故发生即可。例如,驾车时感觉到车身明显碰撞、听到碰撞声响等,都可推断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客观行为方面**: - **逃离现场**: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驾驶或遗弃肇事车辆离开现场。例如,在碰撞他人车辆后,未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不过,如果有正当理由,如为了抢救伤者需要紧急送医而暂时离开现场,并及时报警说明情况,则不构成逃逸。 - **未履行相关义务**:包括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却不及时报警,以及具备自首条件却不及时投案。例如,发生事故后开车离开现场,且在事后很长时间都未向警方报案。 - **委托他人代责**:肇事者让他人代为承担责任,这种行为也属于逃逸范畴。例如,甲驾车肇事,让乙冒充驾驶员承担责任,这种行为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甲会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而乙若触犯刑法,需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 **对伤者未施援手导致二次伤害**:对受伤人员未施予援手导致其二次遭受撞击,仍属于逃逸致死的范畴。比如,伤者倒在路中间,肇事者离开后,伤者被其他车辆再次碾压致死,这种情况肇事者需承担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