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终审后还能提起审判监督吗?


在探讨再审终审后是否还能提起审判监督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也被叫做再审程序,它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法定情形,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纠正已经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当事人在再审终审后寻求审判监督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这就意味着,即使案件已经经过再审终审,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仍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纠错。这些法定情形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 不过,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是有严格条件和程序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生效裁判存在错误,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而且,法院和检察院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也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避免程序的滥用。 综上所述,再审终审后是有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当事人认为再审终审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