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期限起诉点是多久?


在法律层面,撤销权是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那么,撤销权期限起诉点及相关期限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你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导致合同对你不公平,你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撤销权期限起诉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就是很关键的起诉起始点。“知道”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你明确知晓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况。而“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和常识,你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发现撤销事由。例如,合同中存在明显的价格欺诈,按照市场行情很容易判断出来,即使你没有刻意去调查,也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对于重大误解的情况,法律规定的期限更短,只有九十日。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比如,你以为自己买的是某品牌的正品商品,结果收到的是山寨货,这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如果是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起诉点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此外,还有一个最长的期限限制,就是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知道撤销事由,只要从合同签订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了五年,撤销权就自动消灭了。 总之,当你发现自己可能拥有撤销权时,一定要及时关注撤销权期限起诉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