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受遗赠人是否仍享有受遗赠权?

我之前是一份公证遗嘱的受遗赠人,遗嘱里写明了一些财产会留给我。可最近这份公证遗嘱被撤销了,我就很疑惑,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就没有受遗赠的权利了呢?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受遗赠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受遗赠人是否仍享有受遗赠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遗赠则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受遗赠人就是接受这种遗赠的人。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它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当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其效力就不复存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公证遗嘱被撤销,可能存在新的遗嘱或者遗嘱人有与原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应按照新的遗嘱或者法律规定来处理遗产。 对于受遗赠权而言,它是基于有效的遗嘱而产生的权利。当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原遗嘱失去效力,受遗赠人不能再依据这份被撤销的遗嘱享有受遗赠权。如果遗嘱人没有再设立新的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受遗赠人,那么受遗赠人就不再具有受遗赠的法律依据。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因素。比如,遗嘱人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例如是在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形下作出的撤销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受遗赠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求法院确认撤销行为无效。 总之,一般情况下,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受遗赠人通常不再享有基于该遗嘱的受遗赠权,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法律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