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定工伤的流程是什么?认定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想知道认定工伤具体要走哪些流程,另外也想了解如果认定为工伤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想详细清楚这些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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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定工伤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要是单位没有在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情况。 接着是提交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然后是社保部门受理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最后是作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者,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有以下权益: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级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为个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工伤保险事务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相关事务,工伤认定是其职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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