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未成年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再婚了,对方带了个未成年子女。我现在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我不在了,这个再婚带来的未成年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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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再婚未成年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里涉及到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个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再婚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如果该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该未成年子女就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扶养关系通常表现为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费用的支出等,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责任。 相反,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该未成年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一般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过,如果继父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该未成年子女,那么该未成年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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