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耍朋友期间送的车,分手后有权利要回来吗?

我和对象在谈恋爱的时候,我送了对方一辆车。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有没有权利把这辆车要回来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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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赠送车辆,分手后能否要回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在恋爱关系中,赠送车辆这种行为通常可以分为附条件的赠与和一般赠与。 如果赠送车辆是附条件的赠与,这里的条件往往是双方能够缔结婚姻关系。当双方分手,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是有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在这种情况下,赠送车辆是为了结婚这一目的,如果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送车辆的基础就不存在了,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车辆。 然而,如果是一般赠与,也就是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一旦车辆交付给受赠人,赠与行为就完成了,所有权也就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般情况下,车辆交付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车辆了。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所以,耍朋友期间送的车分手后是否能要回来,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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