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房产过户时委托人有风险吗?
我打算委托别人帮我办理房产过户,但又有点担心。不知道委托别人办理过户会不会有风险,要是对方在办理过程中做了对我不利的事怎么办,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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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房产过户时,委托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委托代理的概念。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房产过户委托中,委托人就是被代理人,受托人就是代理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做的行为,后果都由委托人承担。 具体来说,可能存在以下几种风险。一是如果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例如擅自与他人签订了不利于委托人的合同条款,虽然超越权限部分效力待定,但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委托人可能仍需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是受托人可能滥用代理权。比如将房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过户给他人,或者在过户过程中谋取私利,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此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如果受托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过户手续不合法或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房产的产权归属,给委托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委托人在委托时要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要求受托人定期汇报办理情况,必要时可以对委托事项进行监督。同时,选择可靠、信誉良好的受托人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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