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该如何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道路交通事故,人受了伤。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和赔偿项目。想知道在法律上,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是如何进行赔偿的,有哪些方面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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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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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人员受伤后的赔偿,是一个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事情。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伤残鉴定,它是确定伤者受伤严重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当伤者的身体受到伤害后,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去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会划分出不同的伤残等级,像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十级伤残相对较轻。另一个重要概念是赔偿项目,这是指伤者可以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的具体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伤者经过鉴定达到了伤残等级,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对于医疗费,它是指伤者在治疗过程中实际花费的费用,需要凭借医院的正规票据来确定赔偿金额。误工费就是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是指请人照顾伤者所产生的费用,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计算。交通费则是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有正式票据作为凭证。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是根据伤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以,在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后,伤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赔偿项目,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合理的赔偿。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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