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企业的小股东,最近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感觉有破产的风险。我想了解下《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里到底有啥内容,这些规定会对我作为股东的权益有啥影响,在企业破产审理过程中我的权利和义务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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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规定。 从适用范围来讲,该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案件。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对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则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在破产申请与受理方面,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等一系列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和数额等。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关于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等。 在破产宣告方面,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应当公开进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丧失对其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由清算组接管。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构成。 在破产清算方面,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该规定对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保障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有序进行,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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