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征地补偿款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们家是农村的,前不久家里土地被征收获得了一笔补偿款。现在就想知道这笔征地补偿款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是夫妻双方平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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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农村征地补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农村征地补偿款是指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首先,要判断该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征地补偿款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并且夫妻双方都对被征收的土地享有权益,那么该补偿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夫妻双方都是承包经营权人,这种情况下因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征地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割这笔补偿款,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然而,如果该征地补偿款是基于一方的婚前个人土地征收所得,那么这笔补偿款通常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某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婚后这块土地被征收获得的补偿款,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另外,在实际情况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征地补偿款中可能包含对特定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专款专用,归特定的家庭成员所有,在离婚分割时需要予以区分。如果是对整个家庭的安置补偿,且夫妻双方都属于安置对象,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农村征地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首先要确定补偿款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然后再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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