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成本时,工资是当月计提还是下月计提?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每个月核算成本的时候,对于工资计提的时间拿不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应该是当月计提还是下月计提,这直接影响到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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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中,工资计提的时间选择不仅涉及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还与相关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计提”这个概念,计提其实就是计算和提取的意思。在会计核算里,它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当期预先计算并提取各项费用,虽然款项可能还没实际支付,但费用应当归属于本期。 从法律层面来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的核心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对于工资来说,员工当月为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就产生了支付工资的义务,这个费用就应当在当月进行确认和记录,也就是当月计提。这是因为工资是员工当月劳动的报酬,与当月的经营活动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在当月核算成本时体现出来。 虽然从会计核算原则上要求当月计提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企业由于考勤统计、绩效核算等原因,无法在当月准确计算出工资数额,从而选择下月计提。然而,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成本核算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工资核算成本时,正常情况下应当当月计提。这样做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又能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应该尽量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能够在当月准确计提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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