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民事诉讼案件怎么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在学校里发生的民事诉讼案件,通常会涉及到学生之间的侵权行为、学校管理责任等问题。下面将分别阐述这类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及责任划分依据。 首先,了解一下学校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当纠纷发生后,通常先由学校进行调解。学校会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调,尝试达成和解。如果学校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后,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真相,并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就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根据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表明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只有在学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根据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在学校民事诉讼案件中,责任划分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年龄、学校的管理职责以及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等因素。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当事人要积极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