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和措施有哪些?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和措施。 关于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这意味着,财产保全的范围一般是申请人请求的金额或者与案件相关的财物。具体来说,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财产: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有形资产;股权、债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比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一方要求对方支付货款,那么可以申请对对方相当于货款金额的银行存款进行保全;如果涉及到房产交易纠纷,就可以对相关的房产进行保全。 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查封,主要针对不动产,比如房屋、土地等。法院会对被保全的不动产进行标记,限制被保全人对该不动产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例如,在房产纠纷中,法院可以查封涉案房屋,防止房主在诉讼期间将房屋出售。 扣押,通常适用于动产,如车辆、机器设备等。法院会将这些动产转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保管,被保全人不能随意使用和处分。比如在侵权纠纷中,如果涉及到侵权的机器设备,法院可以将其扣押。 冻结,一般针对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金融资产。法院会通知相关金融机构,限制被保全人对账户内资金或股票的操作。例如,在债务纠纷中,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防止其转移资金。 法律还规定了其他法律规定的方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财产的性质,法院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比如,对于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以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