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继承法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处理遗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指的是哪些人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比如,老张去世时,他的妻子就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子女则涵盖了各种不同生育和收养关系下的孩子。比如小李是老王的非婚生子女,在老王去世后,小李同样享有法定继承权。父母的定义也是如此,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通过合法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或者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接着来看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在世,那么他们优先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例如,老李去世后,他有妻子和儿子在世,那么遗产就由他的妻子和儿子继承,他的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这次继承。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鼓励和保护。比如,小赵的丈夫去世后,小赵一直悉心照顾公婆,公婆去世时,小赵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总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