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及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相关规定旨在保障亲属间合理的财产继承关系。下面将详细介绍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以及他们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首先,明确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是优先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群体。 接着,了解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第一,继承权。这是最核心的权利,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下遗嘱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特殊情况,都有权平均分配这些遗产。第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后,说说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义务。第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例如,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了10万元遗产,但同时还有8万元债务,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先从这10万元遗产中拿出8万元来偿还债务。第二,保管遗产的义务。在遗产分割前,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责任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产遭受损失或损坏。如果因为继承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产受损,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当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循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继承过程的合法、公正和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