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给予的赔偿。
首先,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是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是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其次,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也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例如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刑事赔偿的范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符合刑事赔偿条件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赔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收贿赂200万具体会判多少年呢?
触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
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案件该如何处理?
骗别人三万块钱是否会坐牢?
社保断缴了之前的是不是就算白交了?
医保码是什么意思,如何使用医保码?
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三级乙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险是由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离婚时是否需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
工伤后不满意赔偿该怎么处理?
车祸导致骨盆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征地补偿款不分该怎么办?
被车撞了导致死亡且对方全责该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离职算违约吗?
明星代言后给品牌带来不良影响需要付违约金吗?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故意杀人罪一般会判刑多长时间?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义务?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