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和伴侣在考虑财产的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像我们婚后的工资、买的房子这些肯定算,但不知道还有哪些也属于共同财产,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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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就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比如一方在企业上班获得的工资,另一方从事兼职工作得到的劳务报酬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例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或者一项专利被使用所获得的许可费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有明确规定。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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