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付出劳动获得的收入,比如每月按时发的工资、因为工作表现拿到的奖金,还有从事兼职等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这些收入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所以属于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一起经营的店铺、企业获得的利润,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赚取的收益,都在这个范围内。因为在婚姻关系中,这些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往往离不开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或者背后有家庭的支持。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就是人们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像著作权、专利权等。如果因为这些知识产权获得了经济收益,比如作者拿到的稿费、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许可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个例外。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说,老人立遗嘱明确表示自己的房产只留给儿子,那这套房子就不是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现实生活很复杂,法律没办法把所有情况都列举清楚。像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还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都属于这一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