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只办理不动产证就可以了吗
最近在考虑买套二手房,已经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听说过户挺复杂的。我就想知道,二手房过户是不是把不动产证办理好就万事大吉了?还需不需要额外注意些什么呢?特别担心有遗漏导致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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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并非只办理不动产证就可以了。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键生效要件。 然后,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就是二手房过户),除了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证),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而且,如果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简单来讲,办理不动产证只是过户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要完成合法有效的二手房过户,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齐全所有需要的材料,并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登记:就是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通过登记,可以明确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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