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离婚财产保全,判不离怎么办?


首先来说二婚离婚后债务分配问题。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一起欠下的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欠下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先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自己的债务,比如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由个人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另当别论了。还有,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一般不支持。 接着说离婚财产保全,判不离怎么办。如果申请了财产保全,但最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因为夫妻关系还存在,财产仍处于共同共有状态,财产保全措施一般需要申请解除。这是因为在夫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之下,通常是不能够进行夫妻财产分割措施的。按照规定,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变卖股市的股票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