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的基本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证券发行的基本程序是一套严谨且规范的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作出发行决议,这是证券发行的起始阶段。公司若要发行证券,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证券发行,都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只有通过合法的决议程序,发行行为才具备合法性基础。接着是提出发行申请。发行人在作出发行决议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发行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涵盖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规定。一旦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之后是主管部门审核。收到发行人的申请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会依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发行人的资格、发行条件、申请文件的真实性等。审核过程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期间可能会要求发行人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审批的决定;若不符合规定,将作出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决定,并说明理由。核准或审批通过后就进入了发行证券阶段。发行人在获得核准或审批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发行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过程中,发行人要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由承销商负责证券的销售工作。承销方式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最后是备案。证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备案。备案的目的是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证券发行的情况,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备案内容包括发行情况报告、承销情况报告等。总之,证券发行的基本程序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发行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证券发行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