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有一批自产产品,准备用于在建工程。不知道在税务处理上,这种情况算不算视同销售,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呢?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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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销售
  • #增值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视同销售的概念。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在税收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也就是说,虽然企业可能没有实际的销售行为,但税法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按照销售来处理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不过,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所有的在建工程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例如,一家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建材用于本企业的厂房建设,在全面营改增之后,这种情况就不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税收政策下,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通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企业仍需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并按照规定进行准确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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