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故意伤害会怎么判?
我家孩子十三岁,和同学起冲突后故意伤害了对方,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很担心孩子的未来,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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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有着明确的划分,这决定了不同年龄段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十三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不必然会被判刑,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对于十三岁孩子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如果没有达到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程度,通常是不会按照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要是十三岁孩子故意伤害他人,出现了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形,也不是直接就判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才会负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依据法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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