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家中财物该如何分配?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家里有不少财物,像家具、电器之类的,还有一些存款。我们都想公平合理地分一分这些东西,但又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协议离婚的话家中财物到底该怎么分配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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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家中财物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首先要区分财物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自己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中明确只给一方的房产等,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协议离婚家中财物分配方式有多种。可以双方先自行商量,比如谁喜欢就谁拿走,但可能需要考虑物品价值,要是价值差距大可能需要适当补偿;也可以选择对半分,价格方面能商量就商量,商量不成还能找人估价;还能把东西卖了再分钱,适合那些谁都不想留着或者分了会影响价值的物品。 如果在财物分配上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指在结婚前个人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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