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判?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些疑惑。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也有各自的个人财产。想知道在协议离婚时,这些财产到底会怎么判定分配呢?是完全按我们商量的来,还是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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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财产的判定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原则。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这些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你们商量好的来分配财产。这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财产领域的体现。 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弱势一方的权益,比如如果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女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付出较多,那么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或者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而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那么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在财产分配上得到照顾。 另外,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同时,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总之,协议离婚财产判定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多种形式,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处理自己的事务,在财产分割上体现为夫妻能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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