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罪行会怎么判?


非法强拆是指在没有合法手续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他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可能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根据具体情形不同,可能涉及多种罪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实施强拆的人故意损坏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屋内物品等财产,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其次,如果在强拆过程中,对被拆迁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外,若在强拆过程中,强拆人员故意伤害被拆迁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强拆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的,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非法强拆行为可能触犯多种罪名,具体的判决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强拆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实施主体等因素综合判断。被拆迁人遇到非法强拆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