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刑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我被法院判刑了,但是不太清楚这个刑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被抓那天,还是从判决那天,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心里有个底,也能知道自己大概什么时候能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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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期起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判刑刑期的起算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刑罚种类来确定。 首先是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也就是说,如果在判决前被关押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抵管制的刑期。 其次是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某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一个月,那么这一个月可以折抵刑期,实际执行的拘役刑期就变为两个月。 然后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先行羁押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因为其性质特殊,不存在刑期起算的常规问题。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死刑立即执行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而死刑缓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总之,判刑刑期的起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准确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和家属知晓刑罚执行的时间计算,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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