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劳务分包中如何给工人开工资?

我是做建筑劳务分包的,现在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给工人开工资。我担心工资开少了工人不愿意干,开多了又增加成本,而且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对这方面有哪些规定和要求,想了解一下建筑劳务分包中给工人开工资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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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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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劳务分包中,给工人开工资是一项重要且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工作。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这个概念。工资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多种形式。 关于工资支付的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在建筑劳务分包场景下,通常会按照月或者工程节点来支付工资。比如,约定每月的某一天为发薪日,或者在完成一定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应的工资。 对于工资的数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工程效益不好,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工人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数额。 在支付方式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所以,建筑劳务分包方必须以人民币现金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货币形式给工人支付工资,不能用建筑材料、产品等实物来抵工资。 如果建筑劳务分包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比如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就提醒劳务分包方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给工人开工资,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工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当遇到工资支付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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