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100万的从犯如何量刑?
我朋友参与了一起抢夺案,抢夺金额达100万,他是从犯。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抢夺100万的从犯会怎么量刑,量刑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会不会比主犯判得轻很多,所以来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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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抢夺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趁别人不注意,把别人的东西抢走,而且抢的东西价值要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这个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所以抢夺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同时,《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主犯小,所以在量刑时会比主犯判得轻。 对于抢夺100万的从犯,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参与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然后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量刑。一般情况下,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基础上,根据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来确定具体刑罚。比如,如果从犯只是在旁边望风,没有直接实施抢夺行为,且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可能会得到比较大程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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