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72万主犯会如何量刑?


诈骗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对于诈骗罪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数额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这起诈骗72万的案件中,由于72万已超过了50万的标准,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对于主犯,通常要承担该犯罪行为的主要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主犯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量刑。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以及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如果主犯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虽然诈骗72万的主犯量刑幅度大致明确,但最终的量刑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