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会怎么判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精神病患者杀人的判刑问题,是依据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来判定的,这涉及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那他就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要是辨认和控制能力有问题,那承担的责任就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指的是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精神病患者由于病情严重,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者无法控制自己去实施犯罪行为。不过,虽然这类患者不负刑事责任,但也不是放任不管,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他们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当他们在精神正常的状态下实施了杀人行为,那就和正常人犯罪一样,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精神正常时,他们有足够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类患者虽然有精神病,但还没有到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程度。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但可能比正常人要弱一些。所以法律规定他们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考虑到他们的精神状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病患者杀人案件,首先要经过专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来确定其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进而判断其刑事责任能力。只有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量刑。总之,对于精神病患者杀人的判刑问题,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专业的鉴定结果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