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海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我在上海,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通过起诉来离婚,但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想知道在上海起诉离婚要先做什么,再做什么,中间有哪些环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之类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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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海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应提出答辩状。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开庭审理是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等事项,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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