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上海发生了交通事故,身体也受到了损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上海市对于这类情况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想了解下赔偿项目有哪些,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上海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内容。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若受害人不幸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具体的计算方式,以医疗费为例,它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合理地确定赔偿金额,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赔偿责任的合理承担。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集资诈骗罪获利者拒不退还该怎么办?

我家人遭遇了集资诈骗,诈骗者被抓后,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不退还诈骗所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没有强制让他还钱的办法,以及如果他一直不退,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公司是否有赔付责任?

我朋友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现在面临着一些赔偿问题,不知道公司要不要负责。像这种情况,具体要怎么判断公司有没有赔付责任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呢?

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现在打起了官司。我不太清楚要准备哪些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比如证明身份关系的、遗产具体情况的等等,想了解一下打这类官司通常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

拖欠网贷机构139万且无力偿还,究竟会面临哪些后果呢?

我身边有人欠了网贷机构139万,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想知道除了还钱之外,会不会还有其他严重后果?比如对个人信用、日常生活等方面会有哪些具体影响?是否会面临法律责任?

晋中找律师法律服务费用是多少,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我在晋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打算找律师帮忙解决。但我对这边律师的收费情况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晋中找律师的法律服务费用大概是多少,以及具体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好提前做好预算。

海南白沙县2024年的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是怎样的?

我家在海南白沙县,最近听说这边有拆迁计划。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拆迁安置流程,比如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还有拆迁标准明细,像房屋补偿怎么算,有没有其他方面的补偿等,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驾驶证不够一年上高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刚拿到驾驶证没多久,还不满一年,但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上高速。我想知道如果我上了高速,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呀?心里挺担心的,就想提前了解清楚相关规定,看看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公司解散了员工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宣布解散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我在这公司工作有几年了,也为公司付出了很多。现在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话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个人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涉及到诈骗罪,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个人犯诈骗罪是按照什么标准来量刑的呢?具体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一起民事纠纷,但不太清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和对方有一些经济上的往来,现在产生了矛盾,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是不知道我的情况符不符合法院受理的要求,想了解下具体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休了产假还能休育儿假吗?

我刚休完产假,听同事说还有育儿假可以休。我不太确定,休了产假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休育儿假呀?要是可以休的话,这育儿假又该怎么申请呢?希望懂的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公司入职填写社保号该怎么填?

我新入职了一家公司,入职资料里要求填写社保号。我之前有缴纳过社保,但不太清楚这个社保号到底要怎么填,是填社保卡上的卡号,还是其他的编号呢?怕填错影响后续社保相关业务,希望了解正确的填写方法。

如何申报往期税款?

我之前有些税款没申报,现在想申报往期的税款,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额外的处罚。希望能了解申报往期税款的详细步骤和相关规定。

委托加工物资由谁缴纳消费税?

我有一批物资委托给别的企业加工,现在涉及到消费税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消费税到底该由我交,还是由受托加工的企业交。我想了解一下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情况下,缴纳消费税的主体到底是谁,依据是什么。

办身份证需要拿户口本吗?

我打算去办理身份证,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要求。想问下,去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呢?要是没带户口本会不会就办不了?希望了解相关规定的能给解答下。

男性社保需要缴纳生育险吗?

我是个男性,一直不太明白在社保里为啥还有生育险这一项。我又不用生孩子,为啥还要交这个钱呢?想了解下男性到底需不需要缴纳生育险,缴纳这个有啥意义不?

买二手房原户主户口不迁走我可以落户吗?

我买了套二手房,付完款准备过户落户时,才发现原户主户口没迁走。我现在很担心这会影响我落户,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自己户口落进去。有没有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工资四千公积金应该交多少?

我每月工资是四千元,但是不太清楚公积金具体要交多少钱。也不知道这个缴纳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工资水平公积金该交多少,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呢?

车辆没年审被交警逮到会怎样?

我的车因为太忙一直没去年审,今天开车出门被交警拦下了。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也不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想问问大家,车辆没年审被交警逮到具体会有什么后果呀?

营业执照不用了一定要注销吗?

我之前办了个营业执照,现在用不上了,不知道要不要去注销。不注销会不会有啥问题啊?要是不一定要注销,那放着不管行不行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