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这边要进行棚户区改造了,但是对于补偿的问题心里没底。不知道能拿到什么样的补偿,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棚户区改造补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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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是指政府在对城镇中基础设施简陋、房屋质量差等区域进行改造时,给予被改造居民的相应经济补偿或安置。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主要的规范文件。根据该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补偿方式方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此外,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棚户区改造补偿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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