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山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我在山西,现在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我不太清楚在山西,离婚的时候这套房产会按照什么规则来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呢?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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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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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都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首先是婚前一方购买房产且付清全部房款的情况,这种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已经付清了全部房款,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男方个人,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如果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用个人财产进行的购买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性质不发生改变。比如女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在婚后买了一套房,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男方不能分割。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比如男方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给予补偿。 另外,如果涉及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情况会更复杂一些。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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