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发现大股东有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我想去报案,但听人说股东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我很疑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什么情况下会立案,什么情况不会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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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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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挪用资金是否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般不立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简单来讲就是股东利用自己在公司里担任的职务所拥有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管理财务、经手资金等便利来挪用资金。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也就是说,如果股东挪用资金达到上述标准,公安机关是会立案处理的。但如果挪用资金的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或者不符合其他立案条件,比如挪用时间很短且及时归还,没有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等,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案。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股东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要结合具体的金额、用途、时间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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