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通常所拥有的一些主要权利。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从公司获得红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例如,一家公司当年盈利并决定分红,那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就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获得分红款。 其次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像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会会议,对这些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愿。 再者是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比如股东可以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的盈利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 另外还有优先认购权。当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这保障了股东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能够保持自己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最后是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解散,在完成各项债务和费用的清偿后还有剩余财产,股东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总之,股东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股东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以便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