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10级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深圳工伤10级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一般在5 - 7万左右,但这只是大致范围。 首先,赔偿项目包含多个部分。医疗费是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这就是实际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住院天数×100元/天×70% ,由社保支付。这是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饮食方面的补贴。 交通费在300 - 1000元,由社保支付,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因治疗等产生的交通费用。 停工留薪工资是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这段时间单位要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护理费是住院天数×50元/天,由单位支付,用于支付护理工伤职工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个月,由社保支付。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造成的收入损失等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个月,由社保支付,主要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康复等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工资×4个月,由单位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影响就业给予的补偿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就包括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的补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再就业等相关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