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该如何承担违约?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提前解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概念及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如果一方提前解约,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商铺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违约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 2. 赔偿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就需要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由于违约方提前解约,导致守约方需要重新寻找新的商铺,期间产生的租金差价、寻找新商铺的费用等,都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3. 继续履行:在某些情况下,守约方可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且继续履行对守约方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当遇到商铺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时,首先应当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