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通知书需要交给当地派出所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拿到了取保候审通知书,不知道这个通知书需不需要交给当地派出所。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担心不交给派出所会影响后续的处理,也怕交给派出所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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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所以,取保候审通知书通常是需要交给当地派出所的。这是因为派出所要负责执行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工作,他们需要依据这些法律文书了解被取保候审人的具体情况,以便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如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不将取保候审通知书交给当地派出所,可能会导致派出所无法正常履行监管职责,也可能会影响到被取保候审人后续的处理。因此,为了确保整个取保候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应当按照规定将取保候审通知书交给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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