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男朋友爸妈1万分手需要退还吗
和男朋友分手了,之前他爸妈给了我1万块钱。我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钱应不应该退还给他们。也不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退还的义务,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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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收了男朋友爸妈1万分手是否要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笔钱属于普通赠与,比如男朋友爸妈单纯为了表达对你的喜爱,在见面时给的红包,且没有附带任何条件,那么从法律角度,这属于合法有效的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权利转移,通常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你没有退还的法律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钱具有彩礼性质,情况就不同了。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男朋友爸妈给这1万块钱是基于你们会结婚的预期,而现在分手未能结婚,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这笔钱可能需要退还。 在实际判断时,要综合考虑当地风俗习惯、给钱时的具体情形和双方的约定等因素。如果双方对这笔钱的性质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需要退还。 相关概念: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或其家庭给予另一方或其家庭的财物,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 赠与: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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