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号收钱了是否一定要开票?
我公司有个对公账号,最近收到了一笔款项。对方没提开票的事儿,我也不太懂这方面。想问下,对公账号收了钱是不是就一定要开发票呢?不开发票会有啥后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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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下,对公账号收钱了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立刻开具发票,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应税销售行为”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应税销售行为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活动,这些活动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如果对公账号收到的这笔钱是因为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那么原则上是要给付款方开具发票的。比如,A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给B公司,B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把货款打到了A公司的对公账号,这种情况下,A公司就应该给B公司开具销售发票。 然而,也存在一些不需要开票的情况。如果收到的款项不属于应税销售行为,那就不需要开具发票。像企业收到的股东投资款、借款等,这些资金往来并不是因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的,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不过,即使不需要开发票,企业也应该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做好相关记录。 要是应该开发票却没有开,会有什么后果呢?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企业在处理对公账号收款和发票开具问题时,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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